校内各单位、社会各界人士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0〕5号)精神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13〕25号)文件要求,我校以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和第三方相关调研数据为依据,编制了《大象1区一品精区搬运机器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》,现予发布。
附件:《大象1区一品精区搬运机器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》,
大象1区一品精区搬运机器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1年12月31日